佛经中关于居士应该远离淫女(妓女)的开示

1、《劣婆塞戒禁受戒品第十四》:

“复应道话。擅女子。受劣婆塞戒。有五地圆所没有该游。屠女、淫女、酒坊 、国王、旃陀罗舍。如是五处汝能离没有。若行能者。复应道话。擅女子。受劣婆塞戒。复有五事所没有该做。一者没有卖生命。两者没有卖刀剑。三者没有卖毒药。四者没有得沽酒。五者没有得压油。”

2、《擅生经》:

“掷专群喝酒,共伺他淫女,玩习鄙俚行,如月背于晦。行恶能受恶,取恶友同事,古世及后代,末初无所获。”

3、《年夜智度论》:

“正淫者。若女人为怙恃兄弟姊妹妇主女子人间法国法保护。若犯者是名正淫。如有虽没有保护以法为守。云何法守。一切借俗女人正在家。受一日戒。是名法守。若以力若以财若诳诱若自有妻受戒有娠乳女非道。如是犯者名为正淫。如是各种以致以华鬘取淫女为要。如是犯者名为正淫。”

4、《法华经》:

“诸淫女等,绝勿亲近。”

5、《收起菩萨殊胜志乐经》:

“是名寡务过。是人多爱染。往去淫女家。如鸟进牢笼。”“没有依契经,没有依戒律,如同倡妓(约指歌舞女子),戏弄之法。”

6、《年夜般涅槃经》:

“若逢淫女,慎莫敬爱,若敬爱者,丧身死亡及以玉帛。”“收收游行没有净的地方。所谓沽酒淫女专弈。如是之人我古没有听正在比丘中。”“云何淫女。比如愚人取淫女通。而彼淫女巧做各种奉承现亲。悉夺是人一切财帛。财帛既绝便复驱逐。爱之淫女亦复如是。愚人无智取之交通。而是爱女夺其一切一切擅法。擅法既绝驱逐令堕三恶道中。唯除了菩萨。是名淫女。”

7、《佛道少命灭功护诸孺子陀罗僧经》:

“复次文殊,我灭度后,浊恶世时,一切寡生,或奉王敕,或怙恃教,而於他国及险道处,以商为业,供诸珍宝,为财利故,我慢贡下,围棋六簙,樗蒱投壶,亲近淫女,反目常识,没有消王敕,及怙恃诫,嗜酒耽淫,丧身死亡。”

8、《瑜伽两十两卷四页》:

云何名为所行圆谦?谓诸苾刍,略有五种非所行处。多么为五?1、唱令家,2、淫女家,3、酤酒家,4、国王家,5、旃荼罗羯荣那家。若于如是如去所造非所行处,能擅近离。于余无功一切行处,知时而行。如是名为所行圆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