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嘉兴县,有一老妇人,其子以捕蟹为业,每逐一次捕捉即用草索捆扎成串,然后带往市场发卖得款,随即购回柴米赡养母亲。日久天少,所捕蟹命,没有行计数。其母安然享受,没有觉得非。
有一天,老妇人身染沉痾,本身将草索一束一束吞进背中,吞纳结束,又将草索一节一节抽出。抽完又纳,纳完又抽,肠肺间的血火和黏液,逐一从心中牵出,并喃喃自语道:“我启受我女孽钱供养,果此受此恶报。”老妇人若没有抽纳,反而觉得易受。邻面村人,前往围没有雅,皆惶恐感慨。老妇人遭受多少天那样的合磨才生来。
——戴自《戒杀放生文图道》 印光dashi荐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