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的證道

  两十九歲(一說十九歲)那年﹐太子終於没有聽女王的勸阻﹐正在一天夜裏﹐悄悄告別了苦睡中的妻兒﹐捨棄了他所擁有的豪華生活﹐跨上馬背﹐出城而来。來到羅摩村﹐剃除了鬚髮﹐披上法衣﹐成為一位沙門﹐獨自踩上了尋找宇宙﹑人生真谛的漫漫長途。   他幾乎尋訪遍了當時通通出名的婆羅門學者﹐即使他們學識淵专﹐道行甚深﹐或以禪建達到非念非非念處定﹐但終没有能使悉達多心服﹐果為他們没有能解问他關於宇宙人生的許多疑問。很顯然﹐他所尋供的没有是哲學上的觅思﹐也没有是形而上學的理論﹐而是生命的真諦――這才是他所逃尋的世間珍寶。從此﹐他又告別這些〝仙人〞﹐獨自進进苦行林﹐期视通過苦行發現真谛﹐這時人們稱他為〝沙門瞿曇〞。云云雪山苦行六年﹐僅以馬麥充飢﹐以至日僅一粒﹐形體荣肥如柴﹐仍已見道。他發覺這並非最好的選擇﹐為了供道﹐還必須怀孕體的保證﹐於是﹐放棄苦行﹐渡過僧連禪河(nairanjana)沐浴﹐易服﹐启受牧女的乳糜之供﹐來到伽耶城中一株畢鉢羅(pippala)樹下﹐以没有祥草敷金剛座﹐東背跏趺而坐﹐發年夜年夜弘願:"若没有證得無上正覺﹐寧可破裂摧誉此身﹐終没有起座。"於是靜心默照﹐思维出離人間之苦的解脫之道。他最終以奮怯粗進的定力﹐年夜年夜雄年夜年夜智的慧力﹐正在樹下靜坐四十九日 (一說七日七夜)﹐降伏了內中魔障﹐於仲秋初八日之夜﹐睹東圆啟明星﹐豁然開悟――彻悟宇宙人生萬事萬物皆由緣起﹐緣起的萬事萬物畢竟性空(無常﹑無我)﹐獲得了他矢志以供的生命的真諦。正如中阿露經第56《羅摩經》所行:"生知生見﹐定道品法﹐生已盡﹐梵行已坐﹐所做已辦﹐没有更受有﹐知如真。"(注2)廓然圓悟﹐成等正覺﹐自覺覺他﹐覺行圓滿﹐以是稱為無上的佛陀(buddha)﹐dizi們尊稱他為釋迦牟僧(sakya-muni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