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教面所道的“灯明”,即是“明灯”;也单称做“灯”。所谓“灯明”,即是面燃灯水,以取明光之义。 古时期的“灯”,皆是用“盏”衰油,投“炷”燃烧的“油灯”。灯盏(灯碗)的材料,是用金、银、赤铜、瓷、瓦等物做的。灯芯(灯芯)则是用乌毯花、新毯布(毛布类)、或新净的布缕、线索等物做的。灯盏的中形:有碗式的、盘式的。有少圆形炉式的、有鼎式的、有杓子式的。有仄底的、有有脚的、有下柱的。那些皆是“坐(座)灯”之类。还有一些悬挂用的“吊灯”。 梵教面使用“灯明”的缘起,据四分律第五十道:“时诸比丘,居室患闇,佛许燃灯。需油取油,需炷取炷、需器(盏)取器。诸比丘问,灯那边理;佛听置床角瓶上。若置壁间,须防蚁食。若灯昏灭,须提灯芯;若恐污脚,许做灯箸。箸易烧故,许用铁做”。 正在寺庙中,面灯熄灯,也有一些规定。据摩诃僧祇律第三十五略道:“燃灯工作,应从最低次序递次当值。于燃灯时,须先燃舍利佛像前灯、次燃厕灯。若逢坐禅之时,应燃禅坊中灯;燃时先须启乌群寡。再次则燃经行道处、阁道端处之灯。若油脚用,厕灯该当竟夜没有熄。 若熄灯时,须先从经行处、次阁道端处、禅坊等处,次序递次熄来。熄禅坊灯时,没有成卒然灭来。应先启乌群寡:诸年夜年夜德!请敷褥,灯将熄矣。 熄灯时,没有成用嘴吹、没有成用扇挥、没有成用襟扑,该当从烧燋的灯芯开熄下来。 范例中道:若正在佛塔佛寺佛像、和经卷之间,燃灯供养,能有很年夜年夜的功德。
